本帖最后由 纸上谈渔 于 2013-11-28 14:58 编辑
广大钓友们行动起来,不要忍气吞声!
在论坛中或是平常钓友们谈论,经常抱怨那些电鱼、药鱼者,说起来都是咬牙切齿,愤愤不平。但最后还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选择无奈和叹息,基本上采取的都是忍气吞声。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行动起来,采取强烈的反制措施,保护我们的光渔类资源,让那些不法捕鱼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或遏制。
200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38条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待电鱼或药鱼者,希望广大钓友不要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要积极向公安、渔政、水利或农业部门举报,也可以向新闻部门反映。一次不成两次,两次不成。。。。。
我们有权力反映,任何部门也不敢明着说不管的。
另外,对待撒鱼的,如果你第二天或今后还想经常在这个钓位来钓,我的办法是弄个大石头扔在钓位边,网最怕这玩意。
举报投诉方式:一是可以打110报警,二是可以打渔政、水利或农业部门的举报电话,三是当地新闻部门的电话,四是各地政府网长官信箱。
另外,贴吧、论坛、微博等等,也是一个很好的发声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