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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钓鱼大赛]

竞技钓鱼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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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4-14 14:0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竞技钓鱼比赛规则

一、钓具要求
手竿钓对象鱼,竿长为3.6米,线长全长(含子线)不得超过竿长30厘米,即不超过3.9米。竿长为4.5米,线长全长(含子线)不得超过竿长30厘米,即不超过4.8米。选手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鱼钩数目不得超过两枚。
二、饵料要求
比赛饵料要求使用粉饵或环保型商品饵,不得使用虫、草以及有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饵料。如果发现有违反使用饵料要求者,取消该选手的参赛资格。
三、比赛规则
1、比赛开始哨声未发出,所有选手的钩、漂一律不得入水,违规者本场成绩加1分。
2、比赛结束哨声发出后,未入护的鱼不再计算成绩,违反本规定者本场成绩加3分。
3、比赛中上一尾鱼必须入护方能抛竿继续施钓,违反本规定者本场成绩加1分
4、所有选手不得使用手抛饵或打窝器进行打窝,违反本规定者本场成绩加3分。
5、所有选手每次抛竿钩饵直径不得超过2CM,违反本规定者本场成绩加1分。
6、所有选手比赛中不得串饵,违反本规定取消当事人本场比赛成绩。
7、所有选手比赛中不得串通作弊、并护、恶意刮鱼,违反本规定取消当事人本场比赛成绩。
8、所有选手比赛中的抛竿方向应该是本人竿架的正前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干扰相临两侧的选手,违反本规定取消当事人本场比赛成绩。
9、边位选手禁止斜向抛竿,用钓边取巧的方法提高自己的成绩,违反本规定取消当事人本场比赛成绩。
10、所有选手比赛中应保持钓场的环境卫生,禁止向池中吐痰、抛扔烟头、剩余饵料等杂物,上述物品及餐盒、水瓶请选手一律放置于身后的垃圾桶内,违反本规定者本场成绩加3分。
11、比赛选手可以飞鱼或使用抄网抄鱼入护。(除特殊规定外)
12、赛前钓具调试(调漂)不得在比赛池中进行,必须到裁判组指定地点调试,违反本规定者本场成绩加1分。
13、如果比赛中发现有串位,串号者,经证实后,取消当事人双方全场比赛成绩。
四、分组
比赛根据人员,场地情况进行分区,例如分4个大区,20人为一区,区内的选手每场钓位号也以抽签产生。所抽在赛区的选手是固定的,一直抽到第4场为止,如有团队赛,团队不得相互调换赛区,如发现时加个人3分,并加团队2分,情节严重取消比赛资格
五、换位
每场比赛结束后,所有选手一律不得离开自己的钓位,等待裁判员清点成绩,待成绩清点完毕后,由总裁判长发令,在分区裁判员的带领下按一定的方向统一行动、更换钓位。对擅自更换钓位者,分区裁判员有权对其提出警告,受到三次警告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六、成绩公布
每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裁判组将该场分区成绩单统计张榜公布,比赛结束统一公布最后一场成绩及总成绩。
七、申诉
所有选手对成绩计算有疑问,可在总成绩公布之前向组委会提出复议和申诉,逾期组委会不再受理。
八、比赛的最终裁决权归属裁判组
九、分数的计算
首先按所在的区计算分区成绩,比如钓尾数,如果鱼获都不相同,那么就按鱼获的多少排名记分,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第N名N分,但是如果本区有尾数相同的时候,那就是两人应该所在位置的积分相加再除以2,比如:第一名是80尾积1分,而后面两个人同是79尾,那么他们的得分就是(2+3)/2=2.5,他们就是每人2.5分,在后面的如果是一个人78尾,那他就是4分,如果是两个78尾,那就是(4+5)/2=4.5分,每人得4.5分。如果有N个选手鱼获相同,那就是N个位置的积分之和除以N,就是这N个人应该得到的分数。假如该区30人同样都是50尾,那就是(15+16)/2=15.5分,每人得到15.5分,因为从1加到30等于465,456/30=15.5。即总人数为双数时,将中间两个位置得分相加除以2以后的分数就是每个人的平均分,如果该区总人数为单数,那最中间一个位置的得分就是平均分,如:某区33人同为50尾,中间位置是17,那么这个分区所有选手每人得17分。

累积几场积分以积分最少的名次最好,如果累积积分出现相同的,以副本分判断名次的前后,比如甲是1+1+3+4=9分,乙是1+2+2+4=9分,因为甲有两个1分,所以甲的名次应该排在乙的前面。如果副本分还相同,就要看实际成绩,有混养的按混养重量之和决定名次先后,如果混养重量还相同,就看混养的尾数。所以混养成绩不单纯记重量还要将尾数也一并记录.

可参照中渔网的比赛公告,具体如下链接:http://www.fish960.com/forum-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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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4-05-17 13:31:29 | 只看该作者
竞技钓的规则制度还是非常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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