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9月29日。本次比赛分上下两场,每场比赛时间为3小时。 2、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检录抽签,确定第一场的钓位,钓位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3、参赛钓具自备,限用5.4米手竿一支;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套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运动员必须手持钓竿手把垂钓。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4、使用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0米。
5、运动员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比赛,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
6、运动员使用的钓饵自选,但不准使用虫饵及有毒有害饵料,严禁投放诱饵,禁上麻团、果冻、拉拉糊、米饭类拉、刮饵,违者取消该场比赛资格,成绩无效。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禁止毁窝。 7、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当区裁判员确认;比赛期间禁止换人。 8、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9、场次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封护、计量,未封护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对象鱼为鲤鱼、鲫鱼。其他鱼种均为无效鱼,比赛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确认后,成绩方有效,成绩确认有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10、比赛各场次间,运动员应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1、运动员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判罚条列:对违规运动员按下列条款判罚,同一场次第二次违规时取消该场比赛成绩,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违规者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者,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2、运动员钓具不符合规定,改正后方能继续参赛。
3、擅自篡鱼的,取消双方成绩。
4、比赛中,鱼获若不慎掉在护外,应立即捡起入护,否则该鱼获无效。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视为无效鱼。
成绩计算办法:以两场钓获的鲫鱼、鲤鱼的总重量计算成绩排名,若总重量相等,依据钓获鲤鱼的尾数排名,尾数相同,掷硬币决名次。
奖项设置 一等奖:6.3 米修罗鲤一支 奖金2000元 。 二等奖:5.4米修罗鲤一支奖金1000元 。 三等奖:4.5米修罗鲤一支 奖金500元 。 四等奖:6.3米名博一支奖金200元 。 五等奖: 5.4米速攻鲤一支奖金200元 。 六等奖:4.5米名博一支奖金200元 。 七等奖:4.5米速攻鲤一支奖金200元 。 八等奖:6.3米战圣一支奖金100元 。 九等奖:5.4米战圣一支奖金100元 。 十等奖:4.5米战圣一支奖金100元 。 十一等奖:天道漂一支价值180元 奖金50元 。 十二等奖:天道漂一支价值120元 奖金50元 。 十三等奖 :天道漂一支价值100元奖金50元 。 十四等奖:天道漂一支价值90元 奖金50元 。 十五 至二十等奖:天道漂一支价值60元奖金50元 。 纪念奖 :每人发一盘金满贯线 价值40元,小药一瓶价值50元 。 幸运抽奖:每人凭参赛证可以参加抽奖一次。 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满贯渔具店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