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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垂钓产业人,请尊重钓鱼群体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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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05 10: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nliang757 于 2016-8-5 10:18 编辑

      在所有的钓鱼大师(顶级高手)兼垂钓产业企业老板中,我最佩服最喜欢的是化绍新、陈彤(“赤鬼小彤”)、王继平先生。他们在媒体上做的节目也好,自己组织拍摄的视频也好,完全真实毫不做假,怎样配饵、开饵,怎样使用线组,怎样变换垂钓技巧,现场操作,一目了然。特别是小彤老师,不仅通过二十多集视频详细介绍了他的产品如何组合和使用,更可贵的是最近他通过自己的垂钓视频,不动声色地破解了被一些人搞得神秘化神奇化的“小黄面儿”,让大家知道了如何替代,这个贡献是非常大的!


      此外,一些新星,如赵刚(“地瓜”)、“小小鲫瓜”,也公开、真实而详细地展示了他们所推崇(我不知道是不是他们作为老板所研制生产和推销)的饵料产品(分别为“逸都”系列和“爆”系列)。我也由此对他们心生敬意!


      但是,垂钓产业中也有不少的企业,包括一些非常知名的企业,他们对广大钓鱼人实行的是“愚民政策”,广告做得震天价响,就是不介绍怎么用,使用中要注意什么,更不“露”自己产品的“底”。我国鱼饵行业中某知名且有点领头味道的企业,名字很神气,产品更神秘,仅它所产的约二十种钓鱼小药,有的一小瓶卖到大几百元,却从无一份详细的产品说明书,你根本就无从知道它的用量和配伍;在媒体(如“XX博览汇”节目)上,在网络上,同样也只做广告,不做具体介绍。令人对其产品永远充满神秘感!


      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知道怎样使用,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如有疑问能有渠道咨询,遇到问题特别是对产品不满时能有渠道反馈,这并非此类企业随心所欲的恩赐,而是我国许多部法律规定了的。


      我上面所举的鱼饵行业那家很“神”的企业,并非不懂法,恰恰相反,它对于自己的鱼饵特别是小药产品,是非常善于用法律加以保护的,搞了许多防伪措施。这说明它在饵料(特别是小药)产品销售中实行的“愚民政策”,完全是知法却不遵法!


      我在这里所列举的虽然只是一个典型,但它的行为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普遍性。这一点,相信大家都感同身受甚至亲自感受了!


      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大声疾呼:垂钓产业人,请尊重钓鱼人的知情权!请依法保护钓鱼人的合法权益!请依法接受消费者及全社会的监督!


      同时,我也要向广大钓鱼人大声疾呼:请依法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和对厂家、商家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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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05 15: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货真价实才有可能说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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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08-05 16: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妙峰山人 发表于 2016-8-5 15:17
货真价实才有可能说真的。

太对了!一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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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05 16: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妙峰山人 发表于 2016-8-5 15:17
货真价实才有可能说真的。

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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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05 21: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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