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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钓鱼比赛]

2013年“五一”或“十一”江苏金坛龙于工坊周年“黑龙·白龙VIP邀请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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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1-13 10:59: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jl888 于 2013-1-24 16:00 编辑

一、主办单位:江苏龙于工坊钓具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金坛市渔人码头俱乐部
三、媒体支持:北广传媒(四海钓鱼频道)
四、竞赛日期:2013年“五·一”长假或“十·一”长假期间
五、竞赛地点:江苏龙于工坊比赛训练基地(金坛市顾龙山风景区)   
六、龙于工坊一周年之际,为回馈广大龙于工坊VIP客户,特举办此次邀请赛
七、竞赛项目: 两天共八场比赛
    手竿淡水池塘钓对象鱼   (大鲫/小鲫2场,70分钟一场)
    手竿淡水池塘钓混合鱼   (混养4场,70分钟一场)   
    手竿钓鲫鱼限用龙于工坊12尺白龙或黑龙钓竿,
    手竿钓混合鱼限用龙于工坊15尺白龙或黑龙钓竿。
八、报名方法:
1、报名费:免(参赛者路费及食宿自理),参赛者每人获得价值1200元礼品一份
2、报名地点:各区龙于工坊旗舰店
3、报名对象:凡购买龙于工坊黑龙或白龙任意两支鱼竿的VIP客户
4、查询电话:400-600-9093    15722791916  
5、咨询地址:各地方旗舰店内  金坛市龙于工坊垂钓训练基地
八、免责声明:凡参加本次比赛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九、奖项设置:(奖金+礼品 总价值80万)
第一名:50000元+证书+奖杯
第二名:20000元+证书+奖杯
第三名:10000元+证书+奖杯
第四名—第六名:6000元+奖牌+证书
第七名—第十名:5000元+奖牌+证书
第11名—第20名:3000元+奖牌+证书
第21名—第30名:2000元+奖牌+证书
第31名—第50名:1000元+奖牌+证书
抽奖:ipad掌上电脑一台(价值3680元)                                       龙于工坊战斗服49件(价值2880/件)
获奖运动员请自觉到税务部门交纳个人所得税。
十、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 竞赛规则
1、运动员按参赛号码检录,抽签, 各场钓位号签一经确定, 不得私自调换。单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
2、钓具自备。手竿钓鲫鱼限用龙于工坊12尺钓竿,手竿钓混合鱼限用龙于工坊15尺钓竿运动员只能使用一支竿垂钓,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0米。运动员必须手持鱼竿底节垂钓, 可携带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一套, 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
3、限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
4、必须使用立漂垂钓,严禁双浮漂钓法,漂尖至主线距离不超过0.50米。
5、使用的钓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使用有害水体和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饵料。            
禁止使用果冻饵、拉拉糊、粘颗粒及同类型的刮饵形式。禁止使用虫饵、活饵。
6、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
7、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8、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10、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小鲫鱼、大鲫鱼项目只计量鲫鱼为有效鱼,混合鱼项目为除鲢鳙和杂鱼之外所有放养鱼获均为有效鱼。成绩经有效确认后,不得再更改。
11、比赛按规定时间,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2、比赛中严禁喧哗,在钓位上禁止使用通信工具,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
13、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不得故意造成鱼获死伤。死鱼无效。
14、运动员垂钓区域应在左右邻位中心点的延长线区域内,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
15、运动员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严禁运动员越位,如鱼越位应立即设法拉回,越位遛鱼和抄鱼,鱼获无效。
16、然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垂钓,着装整齐,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对手,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十二、判罚条例:
对违规运动员按下列条款判罚,同一场次第二次违规时取消该场比赛成绩,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违规者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者,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2、运动员钓具不符合规定,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改正后方能继续参赛。
3、非比赛时间有意使线组入水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4、钓饵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及本场比赛要求或在赛中串饵者可处以罚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理。
5、以不正当的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
6、未经批准私自离开钓位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7、赛中,鱼获若不慎掉在护外,应立即捡起入护,否则该鱼获无效,同时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除将该鱼获拿出外,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8、比赛结束后,未计量私自放鱼者取消比赛资格,并可追加处罚。
9、不随区统一入场或换位者,罚加下场名次分3分。
10、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大声喧哗,将废弃饵料等垃圾乱丢乱扔,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1、故意伤害鱼类,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故意锚鱼,挂鱼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2、运动员的钓点不符合比赛规则,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3、故意越位抄鱼或遛鱼影响他人垂钓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
14、运动员不互相尊重;同裁判员或赛会组织人员争吵打闹者取消比赛资格。
15、运动员其它违反比赛规则行为,可予以口头警告至加罚当场名次分3分的处罚。
成绩计算办法:
手竿钓鲫鱼比赛只计算鲫鱼成绩,以鱼获尾数取赛区内名次分,混合鱼以有效渔获重量计分。在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区中的最大参赛人数为其得分,弃权者不计算比赛成绩。
成绩名次以个人4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总分)确定,总分优(少)者居前,若总分相同则先以单场最好成绩优劣排序,后以鲫鱼总尾数,再以混养鱼总重量依次区别先后排名,以上成绩计算办法仍不能确定名次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金坛市渔人码头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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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01-13 11:06:56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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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01-13 11:20:19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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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01-13 11:25:54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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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01-13 11:26:32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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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01-13 11:26:58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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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01-13 12:11:15 | 只看该作者
分享了不错的赛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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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01-13 12:39:27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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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02-24 22:30:51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赛事信息,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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