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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钓鱼比赛]

2013年4月29号“客友杯海比邻杯”第六届全国巡回赛—山西省屯留三洋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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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04-14 14:0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主办单位:武汉客友海比邻钓具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山西省屯留三洋渔县
    报名地址:山西省屯留三洋渔县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栓好      
    比赛日期:2013年4月29号
参赛名额:70人
    比赛指定用杆: 4.5米      
    比赛地点:县城西麟绛垂钓园   
    对象鱼种: 鲫鱼 鲤鱼
二、比赛安排:
1、报名费:100元/人(含中、晚餐、水、塘费另加纪念品)
2、参赛人员入场时间:2013.4.29早上8.00
4、比赛进行1天,比赛程序及规则现场公布.
三、奖品设置:
第一名:客友竞技鲤4H4.5米   价值1040元
第二名:捍风鲫4.5米         价值815元
第三名:玄武鲤3.6米         价值517元
第4-6名:亚瑟2用冲锋衣     价值399元
第7-9名:玄奘芦苇027        价值200元
纪念奖:凡参赛选手每人可获得纪念品一份(俱乐部防晒服199元)
比赛细则:
本次比赛为对象鱼计(尾数)比赛,比赛对象鱼不管大小按(尾数)计分,鱼塘内所有鱼为有效鱼种(死鱼不计成绩)。比赛分4场进行,每场90分钟,
1、本次比赛名额70人,年满18周岁-60周岁的钓鱼爱好者都可报名参加,先报先得,额满为止。抽签按报名先后进行.
2、本次比赛本着增强渔友间交流和友谊的原则,同时为保证比赛的趣味性及公平性,本次比赛采用分区抽签,每区分别单独核算积分的方式,2场比赛结束总重量最重者为冠军。
3、比赛中所钓鱼不能带走,每场比赛计算完成绩后,鱼倒回鱼塘内.
4、参赛人员必须使用规定长度鱼竿,竿长度正负不得超过3厘米,线组从底钩算起,用3米6竿时全长不得超过3.9米,用4米5竿时不能超过4.8米.
5、比赛中饵料必须挂到钩上才能下水,不能手抛打窝.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比赛前调漂、找底时候不能带饵,如果发现带饵调漂或找底的,该场比赛加10分.请大家互相监督,发现有违规现象请立即向裁判举报.
6、参赛人员按抽到的钓位号码,统一进入钓区钓位。运动员不得互相换位,不得到不属于自己钓位的区域垂钓,违反规定的取消比赛成绩。
7、进入钓位后,裁判宣布10分钟准备时间,参赛人员请速调好水深和做好饵料.时间到后,倒记时马上开始比赛。
8、参赛人员不得使用有毒饵,活饵(蚯蚓,红虫,鲜虾等),米饭,米糊。必须使用商品饵,违规者取消全场成绩;
9、每场比赛结束时,参赛人员自动退出比赛钓位。鱼护不得提出水面。等待裁判员进行核计成绩.除两名相邻位置参赛人员可以监督以外,其他参赛人员不得围观干扰裁判员工作。违规影响裁判工作者加罚2分;
10、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应按钓位正前方抛竿垂钓,自钓自取,不得离开自己钓位垂钓。不得越位溜鱼,帮助他人抄鱼,不得斜向超过15度抛竿,干扰他人比赛,违规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加罚10分;第三次取消比赛成绩。
11、参赛人员不得外带鱼入护,参赛人员之间不得互相赠送鱼或串鱼并护。一经发现,取消双方参赛人员全场比赛成绩。
12、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未入护的鱼不再计算成绩。
13、比赛期间,运动员要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指挥,如有争议,可向比赛裁判员提出,请求主裁判裁决。不得辱骂、殴打裁判人员。
14、参赛人员要做到文明垂钓,保护好钓场环境卫生。不得随便将食品盒、塑料袋、空烟盒等垃圾丢入水库.。
15、比赛采用重量计算,倒积分制计算,积分越少者为先。
倒计分法:单场比赛每区最多者,计1分,其次计2分,以此类推,单场未获得鱼者积分为参比赛人数(例:每区25人则积25分)。比赛分4场,每场90分钟,分区单独核算积分,4场比赛结束后计总积分。总积分最少者为第一名,第二少者为第二名,其他排名以次类推。如果比赛出现两人总积分相同的情况,则以总总量分胜负,如总总量数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16、比赛结束后,裁判组将参赛人员成绩公布于众,便于参赛人员核实成绩。如有异议,可向裁判长提出申请核实,由裁判长通过核查资料后进行裁决。
17、参赛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患有疾病者不准参加比赛,参加比赛的人员均视为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安全由自己本人负织责,出现一切安全问题与组者比赛无关
山西省屯留三洋渔县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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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04-14 17:01:55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比赛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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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04-14 20:17:24 | 只看该作者
好赛事啊  预祝大赛圆满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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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04-14 21:58:44 | 只看该作者
预祝大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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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04-15 08:47:3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赛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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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01-05 17:12:4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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