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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6月2日山东济南‘武汉小奓湖杯’全国巡回赛(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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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1 11: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静钓水中鱼 于 2013-4-21 11:21 编辑

一、主办单位
武汉小奓湖钓具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济南鸿源渔具超市
协办单位
济南市钓鱼协会
济南市美里湖湿地公园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日(星期六)早7点。
比赛场地:济南市美里湖湿地公园
四、竞赛项目
3.6米手杆钓对象鱼数量两场
4.5米手竿钓混养鱼重量两场
五、报名
1、 报名地址:济南市黄岗路重汽彩世界8-1-103(鸿源渔具)联系人: 李洪松  联系电话:18660173363、0531-68816787
2、本次比赛由主办方提供午餐及热水。
3、报名费每人300元,参赛人数限定240人,额满为止(以银行汇款日期为准),参赛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4、 汇款方式:农行账号:6228480253085940315。户名:李洪松。
外地选手汇款后请立即电联报名处,汇款后请保留汇款单据以领取参赛卡。
5、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1日。钓友参赛资格以交纳报名费为准。因为参赛人数有限,故本次比赛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大家谅解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录取前50名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有:
第一名:奖励现金30000元及奖杯。
第二名:奖励现金6000元及奖杯。
第三名:奖励现金3000元及奖杯。
第四名:奖励现金1000元及证书。
第五名:奖励现金800元及证书。
第六到十名奖金500元以及证书。
第十一到二十名奖金300元以及证书加价值200元奖品。
第二十一名到三十名奖金200元以及证书加价值200元奖品
第三十一名到五十名价值300元奖品以及证书。
凡参赛选手将获得价值超350元的纪念品!
比赛时必须统一穿着发放的衣服以及使用统一鱼护,不服从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加5分处理。
赛后抽奖50名、奖品将陆续更新。
七、竞赛规则:执行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近期颁布的相关规则
1. 运动员报名后如需更换,应经组织委员会同意,不得冒名顶替。运动员资格由组委会审查。
2. 选手到达赛场以后,应及时向赛场组委会报到,准备抽钓位签号。
3. 选手进入钓位作赛前的准备,由裁判员核对参赛证及钓位,对钓具进行检查。   
4. 比赛开始的讯号发出前,运动员使的所有钓具不准入水,如有违规者,加罚3分;再犯者,取消本次比赛参赛权。
5. 选手的钓具、鱼饵一律自备,不准使用联体钩、倒刺钩和有毒鱼饵及虫饵;请同区钓友相互监督举报。
6. 比赛的过程中,选手不得离位、串位、不准串饵,有急事需离位者,需经过裁判员的同意,否则第一次加罚3分,再犯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时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违规者第一次警告,再犯加罚5分。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裁判。   
7. 选手一律独自操作,自钓自取自入鱼护,入池存养,凡死鱼干鱼不计成绩。禁止越位溜鱼,影响邻位钓手。
8. 比赛结束的讯号发出以后,选手应立即收竿,此时末入鱼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应在原地等候裁判员前来数鱼,不准自行倒掉。裁判员来数鱼前将鱼护提出水面者,视为违规。比赛结束后入鱼护的鱼减去并罚加5分(对象鱼)。; 比赛结束后入鱼护的鱼不算拿出一条最大的并加罚5分(混养鱼)。
9. 对象鱼鲫鱼尾数比赛时限用钓竿3.6米手竿(可准备一支备用);钓混养限用4.5米钓竿(另可准备一支备用竿)。竿长误差允许在正负3厘米以内,主线加子线不准超过竿长30厘米。如有违规者加罚5分。
10. 比赛过程中,均使用无倒刺的鱼钩和粉饵料垂钓,每位选手可备用同规格手竿一支和同规格钩若干。
11. 比赛的时候,一人一竿一线,钩限用一至两枚无倒刺单钩,鱼饵必须挂在鱼钩上,禁止以其它任何形式带饵入水,不准抛投鱼饵,不得防碍他人,违者加罚5分。
12. 比赛时,钓点必须是竿长范围以外,钓箱必须紧贴池岸,不得后移。违者加罚5分。   
13. 严禁使用散子浮标,浮标长度不允许超过50厘米。
14. 抛竿只能在钓位的正前方,不能超邻位的二分之一(包括边位)。
15. 运动员必须在将鱼倒回池中以前确认成绩,事后申诉一律无效。
16. 比赛进行中,任何选手不得中途退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并经组委会确认后方可离场,取消所有场次成绩。渔获不得自行倒入比赛池,交由裁判处理,不得在赛场停留。
17. 钓大小鲫鱼可以飞鱼入护,混合鱼无论鱼体大小,必须使用抄网抄鱼。
18. 鱼获掉在护外30秒仍未入护者,加罚3分。如果邻位运动员有捡鱼归己的行为,视同串鱼,取消当事人比赛资格。
19. 剩余饵料、烟头、垃圾不得抛入水中。违者加罚3分。
20. 不准手抛、不准使用器具和铅皮座带窝、打窝,违者加罚3分。
21. 以上所有违规行为,请同区钓友相互监督举报。
九、计分办法
1. 个人总名次以个人两项四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总分)确定, 总积分相同者,以最好的小分多少排定名次;小分相同者,以总尾数排名,继续相同,以总重量排名,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2. 单场鱼获为零者,以本场计分区内总人数加1分为其本场积分。单场弃权者,以本场计分区内总人数加1分为其本场积分。
十、媒体支持(排名不分先后):
湖北卫视
南京钓鱼**
中钓网论坛
《读者》钓鱼**
十一、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二、本次活动武汉小奓湖钓具有限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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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1 14: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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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1 16: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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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1 16: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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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1 19: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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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1 21: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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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1 22: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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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2 12: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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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2 19: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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