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6
- 精华
- 渔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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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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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渔获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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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生储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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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时间
- 2013-1-6
- 最后登录
- 19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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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2日至24日在武义县举行。
二、参赛单位
以11个市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个人手竿(尾数)
(二)个人手竿(总重量)
(三)个人抛竿(总重量)
(四)个人抛竿(单尾重)
(五)总团体
四、运动员资格
按照《浙江省第二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参赛运动员6人。
(二)每队可报替补运动员2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三)运动员年龄、性别不限。
(四)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六、竞赛办法
(一)运动员分A、B、C、D区垂钓,A钓鲫鱼(尾数);B钓鲫、鲤、鲢鳙、鲂、黑、青、草混合鱼(重量);C、D抛竿钓(鱼种同B)混合鱼(重量)。按A、B、C、D秩序循环。每天两轮,每轮时间2小时30分。
(二)钓鲫鱼限用3.6米手竿1 支,钓混合鱼限用5.4米手竿1支;线长度不超过竿长30厘米;抛竿钓3.6米以下竿1支。
(三)运动员抽签决定垂钓秩序,钓位抽签决定。
(四)手竿钓鱼钩1—2枚,必须使用无倒刺钩;抛竿钓鱼钩不超过8枚,提倡使用无倒刺钩。
(五)手竿钓线总长度不超过竿长30厘米。
(六)赛前运动员不准试漂、试水深,鱼护必须经裁判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入水。
(七)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发令信号为准,结束信号发令后立即起竿停止垂钓。未入鱼护之鱼不计成绩。运动员在钓位等候裁判员记录成绩。
(八)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独立操作。不准用手和容器抛投诱饵。
(九)比赛中途运动员需离钓位,必须报告裁判员,经同意后可离开。
(十)运动员犯规按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七、成绩计算办法
(一)以钓获鱼的尾数或重量计算成绩,按区结分(倒记分制,尾数或重量多者得1分,次者得2分、再次者得3分……以此类推)。
(二)单项得分相加少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先场次分,后总尾数或总重量)排列名次。
(三)总团体按各队6位运动员的得分相加少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则比较相关队间的最佳名次,佳者列前;如仍不能区分则比较总尾数,多者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比较总重量,重者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如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同时计入参赛运动员所属县(市、区)团体总分(以各项目报名表注明县[市、区]为依据,未注明的不予统计)。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不足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运动员报名必须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身份证阅读器录入数据。
(二)各代表团通过省全民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同时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比赛前30天分别报送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电话:0571-85062007)、省第二届体育大会筹委会竞赛部(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21号,邮编:321017,电话:0579-89119335),逾期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表须经各代表团团部审查,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三)各代表队确认的正式参赛运动员请于赛前二天到达指定赛区报到。报到时应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其他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一、参赛费用
各代表团参赛费用按浙江省第二届体育大会经费开支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反兴奋剂工作
比赛期间将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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