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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钓鱼比赛]

2013年5月25日宁夏银川渔具展杯钓鱼邀请赛(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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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5-08 10: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垦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银川市人民ZF
二、承办单位:银川国际会展中心
                      宁夏旅游垂钓协会
                      宁夏旅游行业垂钓协会
三、协办单位: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旅游局
                      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合作媒体:北广传媒《四海钓鱼》频道
                       湖南卫视快乐垂钓
                       宁夏电视台
                       银川电视台
                       银川新消息报社
                     《海峡钓鱼》
                     《垂钓》
                     《鱼乐圈》
五、比赛时间: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7:30-8:30抽签检录
六、比赛场地:宁夏广勤渔业养殖基地
七、比赛项目:手竿竞技钓:一天四场,二场混养鱼,二场对象鱼,每场90分钟。
八、比赛规则:
1、仲裁规则、裁判规则:参照原中钓协《淡水放养水域钓鱼比赛规则》和《钓鱼比赛裁判办法》执行。
2、比赛成绩计算方法:
对象鱼:记每场鲫鱼鱼获的尾数。
混养鱼:记每场鱼获的重量与尾数。
3、以倒记分原则记各赛区每场积分。四场比赛积分之和为第一记分原则确定名次,总分数相同时,以单场小分靠前为第二记分原则。如再相同时,以两场鲫鱼尾数之和为第三记分原则。如再相同时,以两场混养鱼总重量为第四记分原则,评定最后名次。
4、赛场暂分16个区进行,参赛选手按报名顺序抽签,分组。
5、钓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钓手凭参赛证和钓位号进入钓位。
6、比赛中不得随意离开钓位,如确需要离开,需经裁判员许可。
7、钓具自备:
(1) 钓竿:钓混合鱼竿长4.5±0.04米,钓对象鱼竿长3.6±0.04米;可准备同规格的备用钓竿一支,但备用钓竿不得与比赛钓竿同时使用。
(2) 钓线: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0.3米。
(3) 钓钩:限用无倒刺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
(4) 使用的钓饵必须符合《中钓协淡水钓竞赛要求》, 严禁使用有害水体和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
  8、不准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用钓组中任何部位皆不准沾饵料下水。
9、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发令信号为准。
10、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经别人帮助获取的鱼获不计成绩。
11、文明垂钓,不得有意锚鱼,挂鱼。
12、比赛时不得在钓位上喧哗、互通信息、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须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不提倡在钓位上吸烟。
1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
14、听号令统一换位。
15、与比赛无关人员请在比赛开始前5分钟退出赛场。
16、爱护环境,比赛结束后请自行将身边垃圾清理。
九、比赛罚则条例:
1、不服从裁判指挥擅自换位,罚3分。
2、鱼获不慎掉在护外,需及时入护,后方可抛竿,违
者罚1分。
3、在赛场喧哗,罚1分。
4、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此鱼如为对象鱼则不计成绩,如为混养鱼,则将护中最大一尾鱼扣除,并罚3分。
5、钓具不符合规定,更正前鱼获无效,并罚3分。
6、比赛中越位遛鱼,此鱼不计成绩,若钓手将此鱼放入鱼护,则视其鱼护中最大一尾鱼为犯规鱼,予以剔除,并罚3分。
7、抛竿落点对邻位钓手造成影响,经提醒而不及时更正继续垂钓者,罚3分。
8、非比赛时间,因各种原因使钓组入水,经提醒不及时采取措施者,罚3分。
9、保持钓位清洁,向比赛池塘中泼水、吐痰、扔杂物,罚3分。
10、有意毁窝,消极比赛或干扰他人比赛,罚5分。
11、每场比赛结束后未经记分者,钓手不得私自倾倒护中鱼,违者罚5分。
12、比赛期间打架、斗殴、闹事者;同裁判人员无理取闹、扰乱赛场秩序者,取消参赛资格。
十、奖项设置与录取名次:(取前100名)
第一名  现金30000元 +(冠名企业提供价值3000元鱼竿一支)
第二名  现金10000元+(冠名企业提供价值2000元鱼竿一支)
第三名  现金5000元+(冠名企业提供价值1000元鱼竿一支)
第四名至第十名  现金各1000元+(冠名企业提供价值500元鱼竿一支)
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     现金200元
第三十一名至第五十名   现金100元
第五十一名至第一百名  现金50元
获奖者请自觉纳税。
十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
1、以个人名义报名,凡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的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来函、来电均可。但以报名费打入指定帐号或面交为准。
账 户 :6222032902000006877     户 名:张蓓蓓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营业部
2、承办方可负责外省、市、区、县钓手的住宿、交通等方面的联系,钓手可以自行联系。费用自理。
3、钓手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后,无故退出比赛者,不退报名费。(可由替换选手来参赛)
4、报名费:200元/人(含一顿正餐,4瓶水)(冠名企业提供市场价值200元纪念品)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5月22日截止
5、报名地点:
(1)银川国际会展中心   联系人:姜正东
联系电话:0951-5675113     13619581234
(2)、宁夏旅游垂钓协会     联系人:陈琪
联系电话:0951-6731587   13995012813
(3)、外省、区、市的钓手可与宁夏旅游垂钓协会联系,也可在宁夏各渔具店报名
(4)、宁夏钓手可就近在各渔具店报名
(5)、拟报400名,报满为止。
(6)、如报名截止日期前名额已满,组委会将终止继续报名
十二、其它事项:
   1、各参赛队员差旅费自理
   2、参赛队员须自带防晒、防雨用品
   3、比赛期间如发生特殊情况,组委会负责现场救护,费用由参赛队员负责
   4、参赛队员应自行办理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后果自负。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第七届宁夏休闲旅游垂钓届组委会

银川市国际会展中心                  宁夏旅游垂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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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5-08 10: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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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5-08 21: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大赛圆满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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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5-09 10: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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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5-09 13: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赛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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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5-09 16: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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