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宁“华佗建设杯”暨第七届“柔情富宁 生态剥隘”全国野钓大赛公告 一、主、承、赞助单位 主 办:中共富宁县委 富宁县人民政府 承 办:富宁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富宁县剥隘镇人民政府 富宁县文化旅游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富宁县钓鱼协会 独家赞助:华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7年10月6日中午12:00开赛至8日中午12:00结束,比赛时间共计48小时。 地 点:富宁县剥隘镇板达村委会者义村、者炳村户外休闲野钓基地。 三、项目设置 混合鱼总重量赛和单尾重量赛两项。 四、参赛对象和规模 (一)参赛对象全国各钓鱼协会(俱乐部)及钓鱼爱好者均可自由组队报名参赛。 (二)参赛规模每队4名参赛队员,报名队数预报200个队。 五、参赛要求和资格审查 (一)参赛要求 1.各参赛队要遵循大赛组委会的安排,统一听从指挥,凭序号排队,不得无故乱乘民船,必须乘坐组委会指定的船只,严禁带随队后勤人员进场。 2.各参赛队要自制本队队旗一张。(颜色面料、图案自定,旗面:长1m,宽70cm,旗杆自配)。 (二)资格审查 各参赛队在报到时需提交队员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费票据。 六、开、闭幕式时间 (一)开幕式 定于2017年10月5日晚上19:30在云南体育训练基地富宁基地运动员培训中心举行。 (二)闭幕式 定于2017年10月8日下午14:30在剥隘镇板达村委会者义村停车场举行。 七、竞赛办法与规则 (一)各参赛队分A\B\C\D四个赛区进行比赛,比赛前各参赛队凭参赛证抽签确定所在赛区,确定赛区后进行第二次抽签确定钓位,比赛中途不得换位。 (二)比赛时间为48小时连续赛。各参赛队应坚守自己钓位,比赛期间每队至少保留2名本队参赛队员在钓位,各参赛队应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钓具自备(包括防雨设备、休息帐篷和炊具),食宿自理,也可到各赛区指定点电话联系购买。 (三)钓竿数量每人不超过2根、竿种不限,不得使用锚钩和双尖连体钩( 路亚钓法除外)。 (四)钓饵自备,用饵不限,但不准使用有毒饵料。 (五)进入钓场钓位后各参赛队可结合钓位实际自行清理钓位杂草,但严禁参赛人员进入水体清理。在比赛未开赛前30分种,各参赛队可进行手抛打窝,不得使用其他辅助设备打窝,比赛开始后严禁使用手抛打窝和其他辅助设备打窝,只能用钓竿续窝。 (六)钓位长15-18米左右,队与队之间距离间隔3-5米左右,各参赛队的垂钓区域是钓位正前方范围,远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抛竿不能影响别组选手。 (七)比赛开始前,严禁钓竿进入水体试钓,所钓取鱼获无效,鸣炮开始时方能下竿开钓,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比赛,未钓上岸的鱼获无效,以裁判号令为准。 (八)在垂钓中,每队参赛队员钓中大鱼(3市斤以上)时需报告裁判员,裁判员到场监督上岸起鱼方为有效,并现场计量登记,记入代表队总成绩,死鱼、无鳞鱼、花鱼(地名)无效,成绩一式两份,本人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无权更改。 (九)比赛成绩计量称重分四次进行:第一次称重在 10月6日下午18:00至18:30分;第二次称重在7日中午11:30分至12:00;第三次称重在10月7日下午18:00至18:30分;第四次称重在10月8日中午12:00点至12:30分(比赛结束日);成绩一式两份,本队队长和领队代表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无权更改。凡称重后的鱼获均由裁判统一收回,如需留食必须由裁判员监督宰杀后交给参赛队自行处理。 (十)比赛中不得高声喧哗、不许饮酒等影响相邻队垂钓。 (十一)比赛期间各参赛队相互监督,对举报参赛队违规事实清楚的个人和参赛队,组委会将给予物质奖励。 (十二)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有垃圾必须装入垃圾袋由工作人员统一回收处理,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十三)本次大赛赛场为新开挖钓场,有的水下环境较好,有的水下环境可能对比赛带来一定影响,请各参赛队带足备用的钩、线和清理工具。 八、判罚条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比赛资格,并通过相关网站平台或论坛发布违规事例,列入富宁野钓大赛组委会备案。同时,今后不接收违规参赛队参加富宁野钓大赛组委会举办的任何比赛。 (一)比赛中大声喧哗、酗酒影响相邻队垂钓(经裁判警告2次无效的)。 (二)比赛开始和结束信号发出前后,将无效鱼获入护的。 (三)携带有毒饵料、活鱼进场和相互窜鱼、并鱼的。 (四)在比赛中打架、斗殴,扰乱赛场秩序的。 (五)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以上连体钩,越位垂钓、擅自移动钓位界线标志(经裁判警告2次无效的)。 (六)比赛期间使用手抛打窝或摇控打窝、船打窝、参赛人员有下水行为的。 (七)比赛期间不是本队参赛人员参与垂钓事项行为的。 (八)发现比赛用竿超过8支以上的。 九、申诉及仲裁 参赛队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裁决异议资料及申诉费3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十、成绩计算方法 (一)混合鱼总重量赛 各赛区成绩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排名组列总成绩一、二、三等奖;各赛区成绩排名第二的为第二排名组列总成绩四等奖;各赛区成绩排名第三、四名的为第三排名组,列总成绩五等奖;赛区成绩排名第五、六、七名的为第四排名组,列总成绩六等奖;赛区成绩排名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名的为第五排名组,列总成绩七等奖。 (二)单尾重量赛 单尾重量必需达3市斤(含3市斤)以上才可计入排名,最后取四个赛区排名前三名进行奖励。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方法 (一)录取名次 本次大赛按最高200个队计,除单尾重外,各赛区录取前十三名奖进行奖励。 (二)奖项设置 1.大赛设混合鱼一等奖1名,混合鱼二等奖1名,混合鱼三等奖2名,混合鱼四等奖4名,混合鱼五等奖8名,混合鱼六等奖12名,混合鱼七等奖24名。 2.单尾重钓鱼王一等奖1名,单尾重钓鱼王二等奖1名,单尾重钓鱼王三等奖1名。 (三)奖金设置及规定 1.以混合鱼总重量录取名次。 混合鱼一等奖:1名,奖金88000元+奖杯+证书; 混合鱼二等奖:1名,奖金30000元+奖杯+证书; 混合鱼三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奖杯+证书; 混合鱼四等奖:4名,奖金各6000元+证书; 混合鱼五等奖:8名,奖金各4000元+证书; 混合鱼六等奖:12名,奖金各3000元+证书; 混合鱼七等奖:24名,奖金各2000元+证书; 2.以单尾重录取名次。 单尾重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奖杯+证书; 单尾重二等奖:1名,奖金6000元+奖杯+证书; 单尾重三等奖:1名,奖金4000元+奖杯+证书; 备 注:外加南宁市零一六鱼饵渔具有限公司友情提供给各获奖参赛队精美大礼包各1份。 十二、报名要求和报到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2日8:00—9月22日17:30止。 (二)报名条件 1.年满18岁至65周岁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方可参赛,如无故隐瞒疾病病情报名参赛,在比赛期间出现发病和生命危险,后果由该队及个人自行负责。 (三)报名办法 1.以团组队报名参赛,各队在规定报名人数的前提下,队员性别不限。 2.报名费2020元/队,外加纪律保证金100元+卫生保证金100元(赛后遵守纪律和卫生保洁的无条件退还),合计:2220元。并由主办方提供参赛队员每人1件比赛纪念服装和为每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0000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5000元。保险期为: 48小时赛制内,如需增加保额,自行联系投保。 3.报名以收到各队汇款为准,按先后顺序注册,预报满200个队不再接收报名。未收到汇款则报名无效,不具备参赛资格,逾期报名将不接收。(开户行:富滇银行文山富宁支行;账号:860021010000128986;户名:富宁县文化旅游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报名分为富宁县钓鱼协会办公室(富宁县体育运动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和QQ等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报名费或汇款单据(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版。 联系人:潘文凤,0876—3037156;QQ:445606778。 富宁野钓大赛QQ群:460816102。 (四)报到要求 各参赛队于2017年 10月5日下午17:30前到云南体育训练基地富宁基地运动员培训中心领取活动指南和参赛证,并统一参加组委会安排的欢迎晚宴。 十三、比赛后成绩查询 十四、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大赛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报到当天需现场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鉴于野外垂钓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主办方对个人均购买一定保额的保险,不对非赛事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赛事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 十五、其它要求 (一)各参赛队于2017年9月22日17:30前提交报名表和报名费到组委会指定工作人员及指定银行账户,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参赛队于2017年10月5日下午17:30前在云南体育训练基地富宁基地运动员培训中心报到;18:00统一参加组委会安排的欢迎晚宴;19:30在开幕式现场组织赛区抽签;10月6日08:30在各赛区组织抽取钓位签,11:00以前进入钓场,12:00开钓。 (三)各参赛队比赛期间食宿自理,比赛期间饮食问题可自行安排,也可到各赛区大赛饮食统筹处订购。(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咨询联系人:木 力(富宁县钓鱼协会)13887698598; 赵金福(富宁县体育运动中心)15126719095。 富宁县野钓大赛组委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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