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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钓鱼比赛]

2013年12月1日“江南休闲渔场”开塘邀请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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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3 11:5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年12月1日“江南休闲渔场”开塘邀请赛
2013“江南休闲渔场”开塘邀请赛
主办单位:江南休闲渔场
承办单位:马鞍山市濮塘黄里村“江南休闲渔场”
支持媒体:马鞍山电视台、1818新看点、城市交通音乐、海峡马鞍山钓鱼俱乐部
一、比赛时间:
2013年12月1日(早7:00入场,7:30分抽签,8:00正式比赛)
二、比赛地点:
马鞍山市濮塘镇黄里村(老马濮路黄里村站牌)“江南休闲渔场”
三、报名咨询电话:
嵇虎 13956220001  孙长闯 13855575804(马鞍山市各家渔具店均可咨询、报名)
四、报名要求:
参加人数60人。截止日期:11月30日下午21:00时。
报名费:150元/人,报名费内含:塘费、纪念品(“阿祖”浮标一支、精品饵料三包)、比赛当天中餐、饮用水和比赛第三场渔获(给钓友们尝尝纯野生的味道)。
参赛运动员需身体健康且具备比赛能力,性别、年龄不限。
报名后可提前到渔场找饵、调漂、试钓,2 0元/人。
五、比赛项目:
台钓混养鱼(计重量),水面十八亩左右,水深1.5 - 3米,里面以大小土鲫居多,约3500斤;鲤鱼、草鱼、青鱼、鳊鱼、鲢鳙、约8000斤(大鱼约25斤左右)。
六、比赛办法:
台钓混养鱼,比赛分三场,每场70分钟(每场重量、计小分)。
七、成绩计算办法
台钓混养鱼,以运动员钓获的混养鱼重量(参条不算,其他鱼种都算)、小分排列名次,另外取一项单尾奖。
八、比赛规则
(一)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分区和钓位。运动员在分区裁判员引导下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二)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互通信息,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三)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饵料自备,用饵不限,但不得使用用毒有害的饵料及活饵,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钓具同时下水垂钓。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四)比赛一律限用5,4米竿一支(正负3cm)。线组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30厘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必须采用立漂垂钓。
(五)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六)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期间禁止换人,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将鱼护提出水面,不得弃鱼、串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所有运动员必须将所得鱼获进行统计,统计鱼获量时其他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确认签字后方为有效。
(七)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
(八)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杂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九)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工作。
(十)其他未尽规则,按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钓鱼竞赛规则、裁判法和判罚条例执行。
九、奖项奖金
个人渔获总重量奖:
第一名:800元(现金)、龙王恨“野战鲤” 4.5米一支、**一本;               
第二名:500元(现金)、武汉“天元”鱼护一个、**一本;
第三名:300元(现金)、“启帆”浮标一支、**一本;
第四名:200元(现金)、**一本;
第五名:200元(现金)、**一本;
第六名:200元(现金)、**一本;
第七名至第十五名:100元(现金);
个人渔获单尾重量奖:
壹名:台钓竿一支、**一本;
十、裁判工作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及其他裁判由主办方选派。
(二)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对比赛规程、规则进行学习和培训,并根据规程、规则要求,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
十一、免责声明:本次活动,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质的意外风险,组织方不对活动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包括人身、随行工器具、随身钱物、渔竿等等。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客观因素,审慎关照身体以及随身贵重物品,风险自负。
十二、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即视为同意本规则,未尽事宜以比赛为准。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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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3 12:21: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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