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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钓鱼比赛]

12月28-30日(湖南澧县站)全国钓鱼锦标赛(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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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9 13:4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2月28-30日(湖南澧县站)全国钓鱼锦标赛(1万)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澧县人民政府

湖南省澧县旅游局

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湖南省澧县乡镇企业局

澧县双龙乡人民政府

澧县大美绿色生态家园

四、策划单位

北京鼎齐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支持媒体

四海钓鱼频道、湖北电视台《职场渔乐圈》、湖南电视台《快乐垂钓》、《搏鱼天下》**、《钓鱼》**、《垂钓》**、中国钓鱼运动网、中渔网

六、竞赛日期

2013年12月28-30日

七、竞赛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双龙乡大美绿色生态家园


八、参赛单位及资格审查

(一)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限两支队)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限两支队),上述行政区省会城市及所属县级市(每县限一支队)的优秀钓鱼选手参加比赛;每队三人组成(其中1人兼领队)。

(二)资格审查:所有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属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查参赛资格;上述行政区省会城市及所属地市、县参赛队员除经属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查参赛资格外,另须报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主管部门备案;最后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审查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九、比赛项目

(一)手竿钓对象鱼项目:鲫鱼总尾数赛

(二)手竿钓混合鱼项目:混合鱼总重量赛

(三)抛竿钓混合鱼项目:混合鱼总重量赛

十、竞赛办法

(一)在同一天的比赛中,每队3名运动员分别参加上述三大项目的比赛。每项比赛历时l天,手竿项目每天进行四场比赛,每场比赛用时60分钟;抛竿项目每天进行两场比赛,每场比赛用时120分钟。
  (二)比赛分别在12个赛区循环进行,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每场比赛重新抽定钓位号,换位时听从指挥统一换钓位。

(三)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组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成绩分1、2分,以此类推。

(四)手竿钓对象鱼总尾数赛以鲫鱼尾数为成绩依据;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以鲢鳙除外的养殖鱼种的总重量为成绩依据;抛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以鲢鳙除外的养殖鱼种的总重量为成绩依据。

(五)在每个比赛大项中,每个运动员的各场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该比赛项目总成绩分。总成绩分少者领先,排定个人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时,第一副本分为单场分;第二副本分依次为:手竿钓对象鱼项目比鲫鱼总尾数;手竿、抛竿钓混合鱼项目比混合鱼总重量。如果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六)每队3名运动员总成绩分之和为团体成绩分,分数少者领先,以此排定团体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个人三项总成绩名次决定团体名次。

(七)个人3项总成绩名次以每名运动员的各项总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个人3项总成绩分来排定,3项总成绩分少者领先。如总成绩分相同,第一副本分为个人单项总成绩分,第二副本分为个人单场成绩分,决定名次。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获奖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一)个人单项名次,录取前6名,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1、手竿钓对象鱼单项

2、手竿钓混合鱼单项

3、抛竿钓混合鱼单项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000元

第三名:800元

第四名至第六名:各300元


(二)个人三项总成绩名次,录取前十二名,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8000元

第二名:4000元

第三名:2000元

第四至六名:1000元

第七至十二名:800元

(三)团体总成绩名次,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10000元

第二名:6000元

第三名:3000元

第四名至第六名:各1000元

十二、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办法

电话及短信预报名:

严波:18670058021、徐青云:13339938898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注册运动员,须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查盖章后传真至:010-67987928。

2、实名制报名。每位运动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原籍的须提供单位证明。

3、年龄未满18岁或超过70岁的,不接受报名。

4、报名表在下列网站下载:

官方授权网站http://chinafishsport.com

中国钓鱼运动网联系人:李亚楠

电话:010-67566108、传真:010-67987928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5日。

(二)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双龙乡大美绿色生态家园

运动队抵达后应及时到竞赛处进行注册报到,报到起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9:30-15:00。

(三)离会时间

离会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12时前

十三、费用说明

(一)参赛队往返旅费自理,竞赛期间食宿自理;

(二)参赛队需每队每人交纳300元参赛费;

(三)组委会免费提供竞赛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四)未办理《国家级钓鱼赛事运动员积分信息卡》的参赛运动员,须在报到时办理后方能参赛,每卡缴费100元。

(五)参赛资格一经确认,必须在报到时缴纳所有费用,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出席活动的必须在报到截止前提出请假说明(联系电话同报到说明),否则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将按规定给予该运动队或个人追加处罚。

十四、裁判员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将从全国选派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记分裁判,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五、赛后成绩查询

中国钓鱼运动网 http://chinafishsport.com

十六、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负责解释。

比 赛 规 则

竞赛服装、帽子、鱼护、手竿项目饵料由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指定统一提供,抛竿项目饵料自备,参赛运动员必须在竞赛期间全程使用。

赛前比赛场地一律封闭,运动员在报到日下午将由赛事裁判委员会组织统一试钓,试钓时间在报到日另行通知。

一、手竿部分

1、运动员统一着装,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参赛项目检录抽签,确定第一场的钓位,钓位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手竿比赛单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

3、参赛钓具自备,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3cm);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项目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3cm);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套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运动员必须手持钓竿手把垂钓。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4、运动员使用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0米。

5、运动员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比赛,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

6、运动员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除浮漂外钓组上不得有其他可浮于水面的辅助装置。

7、运动员使用的钓饵必须自取自和,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禁止毁窝。

8、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当区裁判员确认;比赛期间禁止换人。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10、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对象鱼项目只计量对象鱼为有效鱼,混合鱼项目以除鲢、鳙鱼外的养殖鱼鱼种为有效鱼。比赛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确认后,成绩方有效,成绩确认有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11、比赛各场次间,运动员应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2、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子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当场比赛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3、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4、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分界延长线范围内为准,钓位箭头延长线的正前方为中心垂钓点。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15、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16、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1)警告。

(2)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

(3)罚减最大一尾鱼并罚加该场成绩3分。

(4)取消该场(项)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项)比赛成绩。

(5)取消全部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6)追加处罚:违规情况特别恶劣的,将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并作进一步的追加处罚。

二、抛竿部分

1、运动员统一着装,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检录抽签,确定第一场钓位,钓位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比赛单场时间为120分钟。

3、参赛钓竿限用3.6米以下,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4、建议使用无倒刺鱼钩比赛;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禁止使用锚钩,连体钩;鱼钩总数不得超过8枚,其它栓法不限。

5、禁止挂漂垂钓,线组上也不得安装其他产生浮力的辅助装置。

6、钓饵自备,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的饵料及添加剂,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禁止毁窝。

7、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当区裁判员确认,比赛期间禁止换人。

8、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9、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除鲢、鳙鱼外的养殖鱼鱼种为有效鱼。比赛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确认后,成绩有效,不得更改。

10、比赛各场次间,运动员应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1、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严禁使用打窝船,报警器,扬竿器等电子、机械辅助装置。不得向赛场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本场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2、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3、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分界延长线范围内为准,钓位箭头延长线的正前方为中心垂钓区,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大于20米。运动员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严禁运动员越位,如鱼越位应立即设法拉回,越位遛鱼和抄鱼不计成绩。

14、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15、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1)警告。

(2)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

(3)罚减最大一尾鱼并罚加该场成绩3分。

(4)取消该场(项)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项)比赛成绩。

(5)取消全部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6)追加处罚:情况特别恶劣的,将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并作进一步的追加处罚。

三、对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求

1、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计量时,应有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记录裁判员在场,裁判员在场唱数记录,成绩经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确认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

3、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四、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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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9 13:47:31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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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12-19 15:57:41 | 只看该作者
预祝钓鱼活动比赛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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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12-19 16:19:24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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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2-19 23:14:10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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