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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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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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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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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时间
- 2013-1-8
- 最后登录
- 19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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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绵阳市天弓
成都天弓渔具
二、承办单位: 绵阳市南湖标准竞技池
三、日期:2014年4月6日(星期日)
四、比赛地点: 绵阳市南湖标准竞技池(绵阳市南湖公园内)
五、比赛项目:3.6米手竿钓对象鱼(尾数)鲫鱼
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鲫鲤草
六、比赛方法:比赛历时一天、共四场每场70分钟
七、奖项、奖金:
第一名: 奖杯. 奖金. 3000元
第二名: 奖杯. 奖金. 1500元
第三名: 奖杯 奖金. 800元
第四名: 证书. 奖金. 400元
第五名: 证书. 奖金. 300元
第六名 : 证书. 奖金. 200元
第七名: 证书. 奖金. 200元
第八名: 证书. 奖金. 200元
第九名: 证书. 奖金. 100元
第十名: 证书. 奖金. 100元
第十一名: 证书. 奖金. 100元
第十二名: 证书. 奖金. 100元
注:每位参赛选手将参与抽奖活动,100%中奖(奖品价值30-1500元)奖金奖品将随报名人数增加而增加。
(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更好的竞技环境,本赛场将严厉按照中钓协相关赛事规程,使运动员更好发挥竞技水平,使之公平,公正,公开。希望各运动员遵守相关比赛规程,特此申明)。
八、比赛规则
1、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期间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3、饵料自备,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禁用拉拉糊、麻团及其他有毒有害饵料,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
4、参赛钓具按规定执行,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
6、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本场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7、手竿钓对象鲫鱼尾数赛项目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3cm);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项目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3cm);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8、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9、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0、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1、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12、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为公平、公正比赛,每场比赛不定时抽检运动员的竿长、线长及饵料。如有违规者按相关规则处法。
九、比赛未尽事宜,比赛前以补充说明为准。
十、报名办法:本次比赛参赛费150元 /人(含竞赛日当天午餐、饮用水,交通住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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