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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钓鱼比赛]

“客友杯”暨中钓网建站十一周年庆 新疆钓友会联谊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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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07 07:5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庆祝中钓网建站十一周年,为广大钓友搭建一个展示钓技交流的平台,举办“客友杯”暨中钓网建站十一周年庆新疆钓友会联谊赛,特邀请钓友会广大钓鱼爱好者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钓新疆垂钓俱乐部
二、赞助单位: 武汉客友钓具有限公司
中钓网
乌鲁木齐赞助商家:      1 红山天山渔具行;
2  三宫钓鱼人渔具行;
3  美居威子渔具行;
4  美居三和渔具行;
5  美居聚鑫渔具行;
6  南公园飞鱼渔具行;
7 华凌鱼人坊太平洋渔具行;
8  东子玉器店
三、比赛时间:2015年5月17日(星期日)上午北京时间9:00
四、比赛地点:新疆建设兵团十二师五一农场芦苇花田度假村自治区钓鱼协会垂钓基地
五、比赛项目: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
六、比赛成绩计算办法:
(一)比赛进行一天,共进行四场比赛,每场比赛90分钟,每名队员将参加4场混养赛,每场90分钟,以重量计算成绩,所有鱼种一律有效。
(二)比赛分别在4个赛区循环进行。抽签决定赛区。每场比赛重新抽定钓位号或比赛顺序,换位时听从指挥统一换钓位。
(三)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组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成绩分1、2分,以此类推。
(四) 手竿钓混合鱼比赛所有鱼种的总重量为成绩依据;
(五)在每项比赛中,每个运动员的各场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该比赛项目总成绩分。总成绩分少者领先,以此排定个人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时,第一副本分为单场分;第二副本分为混合鱼总重量;如果全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七、费用说明:
(一)参赛人员往返费用自理;
(二)参赛人员每人交纳 100 元参赛费(不拿鱼);
(三)组委会免费提供竞赛日午餐及饮用水;
八、比赛规则:
1、参赛队员按队员报名次序号抽签决定首场比赛项目。
2、运动员抽定钓位后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离开钓位需经裁判员同意。
3、参赛钓具一律自备,可携带符合标准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但不得两支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严禁使用用虫饵、活饵、拟饵,禁用拉拉糊、果冻、麻团以及有毒有害饵料及添加剂,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严禁手抛打窝、毁窝,除鱼钩外其它部位不得沾连饵料,否则视违规行为。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4、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钓源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算成绩,不得将结束令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计量后包括零尾鱼获在内者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违规行为。统计鱼获时,可派相邻钓位监督,其他运动员不得围观。记录单经本人和相邻的钓手签名后成绩有效,不得涂改。
5、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禁止使用拉拉糊、果冻饵、粘麻团。
6、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队员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第一次罚该场比赛名次分3分,第二次罚5分,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队员有意犯规影响他人比赛者,将一次取消比赛资格。
7、比赛途中队员作弊相互换饵,弄虚作假,变相打窝,投放毒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取消本届比赛资格。
九、关于使用钓具的规定:
1、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限用4.5米手竿一支;主线与子线的总长不能超过竿长的30公分±5公分,鱼钩1-2枚,必须使用无倒剌钩。
十、比赛奖励方案:
本次比赛设奖前二十名:奖品由客友;中钓和俱乐部乌鲁木齐协作商家赞助(具体的奖项和每位运动员的纪念品将随后公告)。
十一、报名地点及方法:
1、  报名联系电话:杨建国 13999978059
2.  乌鲁木齐市钓友必须在中钓网注册,办理中钓会员证;并将报名费汇至指定账户(建行卡号4367424540307911117杨建国)为正式报名(保留好各自的汇款凭证备查)。
3、报名截止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8点,现场不接受报名, 缺席恕不退款。
4. 欢迎昌吉 五家渠 阜康钓友参加(免办会员证)。
十二、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有关具体的奖项的设置和每位运动员的纪念品发放标准将随后公告
                    中钓新疆垂钓俱乐部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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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9-11-13 21:03:4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有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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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9-11-13 21:03:4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有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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