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563
- 精华
- 渔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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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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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渔获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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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生储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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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时间
- 2013-2-20
- 最后登录
- 19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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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静钓水中鱼 于 2013-5-7 09:17 编辑
- 主办单位:牧野钓具有限公司
协 办:江西南昌佳谊鱼具公司
宜丰鱼圣休闲农庄. - 总裁判长:宋建国
- 比赛地点:宜丰县鱼圣休闲农庄。
- 比赛时间:2013年6月1日。
- 比赛项目: 3.6米竿两场对象鲫鱼以尾数计成绩,每场70分钟;4.5米竿两场混养所有活鱼,以重量计成绩,每场90分钟。
- 报名费用及人数:公布之日开始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人民币,每参赛选手一份纪念品.
报名人数:120人。[因场地情况限额120人] - 报名地;南昌佳谊公司;电话;0791-86375321.15079075560.应捷.宜丰;联系人:罗意,电话:13627952166.
- 奖金设置
第一名:人民币3000元
第二名:人民币2000元
第三名:人民币1000元
第四名:人民币300元
第五名;人民币300元
第六名;人民币300元.第七名-第十六名人民币200元.[入围前三名选手参加总决赛]
九、比赛规则:
1、每位参赛选手将在相邻的二个鱼池进行3.6米两场和4.5米两场的钓鱼比赛。
2、成绩将采用负积分制计分。分区成绩最好者获得1分,次之2分,依此类推。参赛选手个人总名次以四场的积分之和确定。若遇总分相同,则先看小分。遵循总分优先、小分优先、单场尾数优先、单场重量优先的原则进行统分。当尾数和重量都相同时则以抽签确定名次。
3、比赛中参赛选手不得擅自更换钓位,不得互通信息,参赛选手如需要离开钓位,必须经分区裁判员批准,获准后方可离开钓位。
4、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套。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套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
5、禁用麻团、果冻、拉拉糊及二次附着饵料。
12、对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求:
(1 )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秉公裁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准确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2 )使用比赛成绩单记录成绩时,应有参赛选手、记录裁判员两人同时在场。裁判员必需大声唱数、唱计,记录时字迹要清楚。成绩需参赛选手本人签字和邻位签字方可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过后不予更改。
(3 )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4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奖品发放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13、比赛期间发生争执,裁判视情况可加分及取消比赛成绩。
比赛组委会
总裁判长:宋建国
二〇一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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