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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钓鱼比赛]

2013年7月7日湖州市九里红农庄杯钓鱼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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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7-02 11:1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比 赛 规 则》
主办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九里红农庄
比赛时间:2013年7月7日            
比赛地点:湖州市九里红农庄。
比赛项目;比赛场数1天4场,两场钓尾数(小鲫鱼)和两场钓尾数(中鲫鱼)
1、手竿 3.6米钓尾数(小鲫鱼)每场   60分钟(尾数)
2、手竿 3.6米钓尾数(中鲫鱼)每场   60分钟(尾数)
比赛人数;104人(限额104人)
比赛报名费;200元/人,比赛期间提供午餐及矿泉水。
报名时间及报名费交纳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6日,比赛当天一律不接受补报,钓友参赛资格以交纳报名费为准, 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参赛对象要求;
1. 能适应野外垂钓运动,身体健康的钓鱼爱好者,60岁以上的老年钓鱼爱好者如参加比赛的应承担自己的个人健康状况责任。
2.参赛者应身体健康,参赛期间应自行办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在整个参赛期间,若因个人健康原因,个人交通原因及个人其他原因造成的各种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负。
名次录取;取前30名
奖励办法;
第一名:5000.00元+奖杯+证书                  
第二名:2000.00元+奖杯+证书               
第三名:1000.00元+奖杯+证书               
第四名; 600.00元+证书                              
第五名; 500.00元+证书
第六名至十名:400.00+证书
第十一名至二十名; 200.00 +证书
第二十一名至三十名:150.00+证书
抽奖活动;凭参赛证抽奖,总抽奖金额2000.00元,得奖名额20人,每个名额100.00元(注:入围前10名钓友不再参加现金抽奖)。

比赛程序及规则;
比赛历时一天,分四场比赛,每位钓手分小鲫鱼尾数、中鲫鱼尾数各比赛二场。
小鲫鱼、中鲫鱼各分4个区,参赛选手按抽签结果决定钓位。
成绩计算办法;
(1)小、中鲫鱼按尾数记分。
(2)以钓获鱼的尾数计算成绩,按组结分,各场累计相加。(倒记分制,尾数多者得1分,次者得2分、再次者得3分,以此类推)。个人总成绩计分出现名次相等时,以单场比赛小分多者列前。
比赛时间;
(1)比赛前一天下午(7月6日)选手可去赛场领取参赛证或委托报名点代为统一领取。
(2)比赛当天上午6.30时开始选手赛场检录,凭参赛证按统一顺序抽签确认钓位,7.00时开始比赛(因天气炎热,上午3场,下午1场)。
(3)选手钓杆自备,钓尾数手杆限长3.6米(+5CM),钓线全长带钩不得超过杆长30CM, 渔漂不超过50cm.
(4)选手参赛时限一人一竿一线,用无倒刺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钓饵自备,一律不得使用虫饵,活饵,毒饵, 拉拉糊,果冻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物包括添加物(违规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并赔偿相应损失)。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中抛洒诱饵或打窝。
(5)选手进入赛区或钓位后,比赛口令末发出前严禁以任何方式将杆,钓,线,漂,渔护入水。
(6)选手进入赛区或钓位后应配合本区裁判员确认复核钓位信息,选手在整个比赛期间不得擅自换位,有事需离开钓位时必需经本区裁判员认可方可离开。
(7)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凡死鱼干鱼不计成绩。比赛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口令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将各自的钓杆,钩,线,漂提离水面。不得将钓饵及所有杂物,污水抛向水面,未计量前不得提动自己的鱼护及将鱼倒入鱼池,在原地钓位等候工作人员计量统计成绩并由选手本人签字确认,当记录完成绩并由选手本人确认后,发现鱼护内还有鱼获未倒出的,此鱼一律无效并不计入成绩。
(8)每场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提前擅自换区位,由本区的引导员按顺时针方向统一带队进行换区位,在比赛期间严禁大声喧哗。
(9)选手比赛期间的钓点必须是规定钓竿竿长范围以外,钓箱必须紧贴池岸,不得后移。不得有意锚鱼,挂鱼,如有遛鱼不得影响自己左右邻位的选手垂钓,
(10)比赛期间所有选手包括裁判员,工作人员,仲裁员,相关媒体人员,观摩人员,必需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遵守赛场纪律和管理制度,尊重赛场工作人员,裁判员的辛勤劳动,如有疑惑以总裁判长的决定为准。
违规处罚条例;对违规选手按下列条律判罚,
(1)选手比赛期间不按规定佩戴参赛证的,罚加当场名次分0.5分
(2)比赛用的,钓杆,渔线,渔钩数量超出比赛所规定的第一次发现质令其马上改正并罚加当场名次分5分,第二次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
(3)选手擅自换位和不按规定统一换区位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4)选手进入赛区或钓位后,非比赛时间将钓,线,漂,渔护入水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5)比赛结束口令发出后选手未将自己的杆,钩,线,漂提离水面并将钓饵及所有杂物,污水抛向水面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6)将起获的鱼放入他人渔护或接受他人鱼获者,除该鱼不被计量外,罚加当场名次分5分.
(7)比赛期间有意锚鱼,挂鱼,遛鱼影响到自己左右邻位选手的除该鱼不被计量外,罚
加当场名次分5分.
(8)使用虫饵,活饵,毒饵, 拉拉糊,果冻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物包括添加物。并向赛池中抛洒诱饵或打窝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9)故意干扰他人比赛,有意毁窝,扰乱赛场秩序的,经劝阻无效的,取消比赛资格。
免责条款;
凡患有不适合从事钓鱼运动的人员及患有疾病的观摩人员,谢绝参与,参赛人员的个人意外伤害险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本规程由湖州九里红农庄拥有最终解释权。
                                                      
本次比赛报名点;
湖州九里红农庄
报名电话:0572--2597876  联系人:小董
          13857292281    联系人:石晓龙
账号:农行 6228 4803 5023 5312  815

备注:举办方承诺,如参加比赛钓友人数不足104人,举办方按本方案限额104人的奖金和名次实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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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07-02 11:27:01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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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07-02 12:44:0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比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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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07-02 13:00:30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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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07-02 16:14:1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比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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