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区域钓鱼比赛]

2013年8月25山东烟台招远“灵山杯”钓鱼大赛

[复制链接]
查看: 3454|回复: 1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07-25 15:0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年山东烟台招远“灵山杯”钓鱼大赛
一、       主办单位:山东省招远市灵山金矿
二、       承办单位:山东省招远市灵山矿业金水湖生态垂钓园
三、       比赛时间:2013年8月25号(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导致事项需要延期举行,时间则另行通知)
四、       比赛地点:山东省招远市灵山矿业金水湖生态垂钓园
五、       报名费:每人200元,限报200人,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不预留名额。参赛运动员每人赠送金石艺术品“镇宅金山”(千米矿井以下,精选造型优美、金光闪闪的矿石雕刻加工而成)一件,价值200元。
六、       奖励名次
第1名           奖励现金10000元及奖杯
第2名           奖励现金3000元及奖杯
第3名           奖励现金1000元及奖杯
第4-10名        奖励现金500元及证书
第11-20名       奖励现金200元及证书
七、       联系人:张桂海
联系电话:0535-8023677
开户银行:招远灵山矿业生态绿化有限公司
         9060106060442050000642
          山东省招远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蚕庄信用社
联系QQ:1141789237
八、  比赛项目:比赛分上下午四场进行。对象鲫鱼池2场每场70分钟   混养池2场每场90分钟
九、  比赛规则: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钓协比赛规则
钓具规则
1.   按规定使用一支钓杆(鲫鱼池用3.6米,混合池用4.5米),线长不得超过杆长0.3米。鱼护上口直径不低于25公分,鱼护长不低于1.3米(推荐尺寸上口直径0.4米X鱼护长1.8米)
2.   限用无倒刺钓钩,钓钩总数不超过2枚。
3.   漂尖至主线距离不得大于0.5米。
4.   钓饵不得使用有害水体和影响鱼类生活的添加物,不准使用活饵、荤饵。
以上四条不符合规定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改正后方能继续比赛
比赛规则
1.   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赛中串饵者可处以罚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2.   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钓具任何部位不得粘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中抛投诱饵,开饵剩下的水不准倒回池内,违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
3.   运动员进入赛区后,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未经裁判长宣布,鱼护不得入水,违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4.   比赛期间,运动员离开钓位或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违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5.   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发令为准。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比赛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除将鱼拿出外,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6.   比赛结束,运动员离开钓位,鱼护不得出水,等候裁判计量,未计量私自放鱼者取消比赛资格,并可追加处罚。
7.   计量完毕后,运动员带好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不随钓区统一换位者,罚加下场名次分3分。故意锚鱼、挂鱼者,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8.   运动员的垂钓区域应在左右邻位中心点的延长区域内,不得超出。抛钩落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杆长。钓点不符合比赛规则,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9.   运动员其他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裁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至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同裁判员和组织人员争吵打闹者,取消比赛资格。
混合池附加规则:
1.   混合池一律使用抄网,不准飞鱼,死鱼无效。不使用抄网抄鱼入护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2.   严禁运动员越位,如鱼越位应立即设法拉回。越位溜鱼和抄鱼无效,影响他人垂钓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十、  免责声明:凡报名参赛运动员,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此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13-07-25 16:01:21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3-07-25 16:57:59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3-07-25 17:05:34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07-25 18:38:1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赛事信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07-25 23:09:42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07-26 12:55:58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08-07 09:52:26 | 只看该作者
都是精品赛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08-12 09:07: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08-26 22:15: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中渔扫一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