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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钓鱼比赛]

2013山东(济南)休闲荣誉垂钓大赛(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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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20 10:54: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山东(济南)休闲荣誉垂钓大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济南市农业局  长清区人民政 府  
       山东省休闲垂钓协会  济南市西区投资公司
三、协办单位:山东名人国际垂钓俱乐部  济南府赛事委员会
四、冠名单位:
五、赞助单位:
六、宣传媒体:
七、比赛时间:2013年10月1日~3日
八、比赛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园博园长清湖
九、参加要求
(一)所有参赛钓手必须参加开、闭幕式,否则取消获奖名次及积分。
(二)全国垂钓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男女不限。
(三)年龄在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
(四)参赛人数限定400人。
十、比赛及活动项目
休闲钓混合鱼总重量赛,鲈鱼、鲢鳙为无效鱼,其它均有效(含甲鱼)。本次活动共三天时间。比赛设10个区,每区前10名进入总排名表。
10月1日上午8点检录,10点开幕式,下午13点30分,钓手熟悉钓场,自由参观园博园景区(内有108个园区),观摩渔具展会、名优特产展销等活动;18点至20点举办休闲沙龙、文艺演出活动。
10月2日早7点检录抽签,9点开始比赛,15点结束。18点至20点休闲沙龙。
10月3日早6点30分检录抽签,8点开始比赛,14点结束。16点闭幕式暨颁奖仪式。

十一、竞赛办法及规则
1.参赛钓手到达钓场,凭报名收据检录后,按报名先后顺序,到指定抽签处抽取区号,在总执道长发出进入钓位指令后方可进入对应钓位,比赛中不得自行调换。比赛过程中如需离开钓位,必须经执道官同意,获准后方可离开(归位亦如此)。否则,执道官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2.参赛钓手自备钓具(包括雨具等)、钓饵。每人可使用2支(含)以下钓竿,竿种不限。每支钓竿钓钩数量不得超过8只,每条子线只能连接单只钓钩,不得使用锚钩和连体钩(路亚钓法除外)。用饵不限,但不准使用毒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
4.比赛开始后1小时内允许钓手打窝,但不能用船或下水打窝,不能使用遥控船等电子辅助设备。
5.参赛钓手的垂钓区域是钓位的正前方位置,远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中线,抛竿不得影响其他钓手。
6. 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比赛开始和结束均以总执道长发令为准。比赛开始信号发出前,参赛钓手的线组不得入水。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除有效鱼种外,其它无效鱼种不得入护,钓获须立即放生。
7.参赛钓手必须身体健康,在整个比赛期间,若因个人健康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8.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所有垃圾必须装入垃圾袋由工作人员统一回收。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9.参赛钓手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如钓上大鱼,鱼越位应立即设法拉回,尽量避免越位遛鱼和抄鱼。
10.比赛期间钓手严禁进入水体。
11.除参赛者、执道官、仲裁及活动允许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在活动前五分钟必须退场。
十二、判罚条例
1.非比赛时间,有意使钓具入水者,罚5斤。
2.未经执道官允许进出钓位,罚5斤。
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垂钓的,罚10斤。
4.钓位上有围观者,或有他人提供帮助(如起鱼、钓鱼),该钓手成绩无效;如有其他钓手参与,则相关钓手均成绩无效。
5.其它违规行为,经警告无效,由区执道长作出相应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十三、有下列情况的取消比赛资格:
1.私自调换钓位的。
2.故意干扰他人比赛,经劝阻无效的。
3.向钓点投放刺激物的。
4.进入水体者。
5.比赛指令发出30分钟后未进入钓位的。
6.同执道官争吵打闹,扰乱赛场秩序的。
7.有意作弊或毁窝干扰他人比赛,如藏鱼、串鱼等。
8.称重时发现无效鱼入护者。
9.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者。
10.比赛期间发生斗殴事件,参与钓手全部取消比赛资格。
十四、成绩计算方法
1.采用总重量记分方法,分区计分方式,以鱼获总重量为分区计分依据。
2.本次比赛设10个区,各区前10名进入总排名表,取前100名进行奖励。
3.排名时以两场鱼获总重量确定,若成绩相同,抛币决定名次。
十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名次录取办法
本次比赛首先进行各分区总重量排名,在此基础上进行总成绩排名。
总成绩第一名,由分区总重量排名第一的分区第一名产生;
总成绩第二名,由分区总重量排名第二的分区第一名产生;
总成绩第三名,由分区总重量排名第三的分区第一名产生。
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前十名。
总成绩第十一名,由分区总重量排名第一的分区第二名产生;
总成绩第十二名,由分区总重量排名第二的分区第二名产生;
总成绩第十三名,由分区总重量排名第三的分区第二名产生。
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第二十名。
以此类推,总成绩第一百名由分区总重量排名第十的分区第十名产生。

2.奖项设置
奖励总金额84100元,奖励总成绩前100名(获奖者须自行依法纳税)。
第一名,金渔翁塑像、荣誉证书,奖金30000元;
第二名:银渔翁塑像、荣誉证书,奖金10000元;
第三名:铜渔翁塑像、荣誉证书,奖金5000元;
第四名:金渔夫塑像、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
第五名:金渔夫塑像、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
第六名:金渔夫塑像、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
第七~十名:银渔夫塑像、荣誉证书,奖金800元;
第十一~十三名:银渔夫塑像、荣誉证书,奖金600元;
第十四~二十名:铜渔夫塑像、荣誉证书,奖金600元;
第二十一~三十名:铜渔夫塑像、荣誉证书,奖金400元。
第三十一~四十名:铜渔夫塑像、荣誉证书,奖金300元。
第四十一~五十名:铜渔夫塑像、荣誉证书,奖金200元。
第五十一~六十名:铜渔夫塑像、荣誉证书,奖金100
第六十一~一百名:奖金50元。
对总重量排名第一的分区,未获得名次的所有钓手每人奖励100元。
对总重量排名第二的分区,未获得名次的所有钓手每人奖励80元。
对总重量排名第三的分区,未获得名次的所有钓手每人奖励50元。
颁奖最后一项由领导抽取幸运奖10名(获得总成绩前30名的钓手不参与抽奖),各获500元奖励。
获奖钓手须持本人身份证领奖,否则按弃奖处理。唱名三次不到者,视为弃奖。

十六、仲裁委员会
设仲裁委员会,按中国休闲垂钓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1.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比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纠纷,以保证比赛公平进行。
2.比赛中,钓友对执道官的判决有异议时,应在宣布成绩前写出书面申诉,交仲裁委员会复审。
3.仲裁委员会对申诉所作的决定为最终裁决。
十七、执道工作:按山东省休闲垂钓协会执道工作规定执行。
十八、报名事项
1.全国垂钓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性别不限,年龄18至70周岁,身体健康。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可到指定地点报名,也可电话报名,不接受比赛现场报名。
3.报名费用:50元/人,报名以交费为准,一旦报名交费,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济南:海海渔具        董新海 13791120592
          闲暇渔具         齐立弦 15069047779
          伊斯达渔具     张亚诺 13853182390
          鑫福鑫钓具     李树伟 15069156597
          金鹏程渔超市  曹 鹏  13001731073
          山水渔具        陈学柱  18678831286
          资长渔具        张继刚  13573113338
          长清客友钓具             15275122999
          长清精英渔具  孙利刚 15098798252
          长清为民渔具  郭为民 13583170118
          长清                 邢 斌  13011714777
          章丘明水          陈 峰  13954191954
          章丘  江海渔具  徐有水15165199909
          大胡子渔具店   王女士 85909939
德州:临盘                刘 静  13173433768
莱州:                       郑汇川 15863799888
威海:                       金宇勇 18660385288
泰安: 广顺渔具      刘广顺 13953890018
菏泽: 王文胜          朱志远  18678605159
聊城:                       侯继远  13506352575
淄博:                       杨 磊   18764318978

各报名点以收取费用为准,拒绝口头报名。


5.其他地区请汇款到以下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王永利
账号:6228450250040072115
十九、其它

1.各参赛钓手必须于9月20日前报名并交纳参赛费。交费成功后及时与组委会联系确认。
2.年龄不满18周岁及超过70周岁者,不接受报名。
3.年龄超过60周岁者,请提前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支持参加比赛的免责声明。
4.因比赛期间有当地名优特产及小吃供钓友选购,故组委会只提供午餐及饮用水,提前报到和延迟离会者费用自理。
5.各参赛钓手交通自理,车辆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停放。
6.活动首日及次日18点至20点举办休闲沙龙和文艺演出。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8.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二十、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库钓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活动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钓友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2013山东(济南)休闲荣誉垂钓大赛组委会
                                                                               二O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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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20 11:03:18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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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08-20 11:17:07 | 只看该作者
给力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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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08-20 12:16:07 | 只看该作者
祝贺大赛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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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08-20 12:46:51 | 只看该作者

给力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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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08-20 13:45:10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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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08-20 21:32:34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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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08-20 23:41:38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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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08-21 00:19:09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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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08-21 10:48:10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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